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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省关工委)是1990年9月经省委批准成立(陕办字[1990]60号),“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协调、组织、促进青少年教育的群众性工作组织”。1992年9月经省编办批准,省关工委设办公室,处级建制,属省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办公室的行政事务工作由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代管。
省关工委以离退休老同志(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为主体,由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以关心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工作目标。
省关工委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省关工委工作职责
1、坚持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立德树人”、努力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主要任务,以传承、教育、引导、关爱和保护为工作着力点,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团结教育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
2、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革命传统、理想信念、思想道德、科技文化知识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青少年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品德高尚、意志坚强,视野开阔、知识丰富,开拓进取,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一代,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3、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积极组织开展“老少共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优化育人环境。强化困境青少年的关爱帮扶,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爱护青少年,特别是他们中的特殊群体,努力创造条件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积极推动全社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施义务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己。坚持预防为主,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加强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老同志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等独特优势,在全省各市县乡(街道)、社区广泛建立独具特色、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青少年教育工作队伍。
6、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依靠基层、服务基层。组织开展全省性、示范性的活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协调和指导基层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
7、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办好关工委的刊物和网站,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8、积极参与和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教育、文化活动。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省委宣传部:重视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舆论宣传,指导、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和五老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指导、支持各级关工委对青少年开展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支持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共同营造社会各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
省委网信办:指导、支持关工委利用网络开展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治观念和网络健康等教育工作。组织省内网络媒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教育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在青少年网民群体中普及科学上网习惯、网络安全知识等,引导青少年自觉通过网络提高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强化网络执法,做好舆情处理,加大对暴力、淫秽、色情等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网络信息的查删力度,坚决关停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及账号,努力为全省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和谐有利的网上舆论环境。
省委老干部局:协调实施以党的建设带动关工委建设(即: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支持在五老和青少年集中的活动场所加强关工委组织和工作覆盖,不断扩大关工委关爱教育青少年的渠道。组织、动员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事业,支持省关工委指导五老在关心下一代事业中发挥正能量,协调解决有关工作问题,在五老队伍中及时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省委文明办: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
省教育厅:支持五老到学校对青少年学生开展党史国史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健康教育等,支持做好省关工委各项教育《指南》的实施安排。为五老担任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外辅导员、协助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后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关爱特殊儿童群体等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各级教育关工委加强组织、队伍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创造性地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省公安厅: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为在校青少年学生营造安全环境。指导关工委五老对青少年进行禁赌、禁毒、消防及交通安全等法治教育。支持五老深入社区、村落、家庭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组织动员离退休公安民警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省民政厅: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支持五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专业服务;推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特殊儿童的关爱帮扶,建立留守、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编写关工委系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指南,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支持五老对青少年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指导五老参与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工作,培养守法公民。在青少年中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组织动员离退休司法工作者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
省财政厅: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支持关工委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娱乐活动。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阵地的文化教育作用,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素质教育。指导五老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监督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行为,为青少年营造良好成长环境。动员和组织文旅系统离退休老干部、老文艺家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指导、支持关工委开展青少年心理、生理健康教育,指导编写关工委系统青少年健康教育指南,对青少年开展保护口腔、防止近视和流行疾病等科普教育。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向老年群体宣传五老精神和事迹,动员离退休医务工作者和更多老年志愿者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支持、配合省关工委工作,组织军队离退休老干部、转业退伍军人中的老模范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利用革命烈士纪念场馆对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和光荣传统教育;宣传、表彰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和转业退伍军人中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典型;做好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子女的维权工作。
省国资委:支持引导国有企业特别是所监管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国有企业关工委建设,教育、关爱、服务青工及青工子女成长。
省体育局:开展青少年体育运动指导。指导编写关工委系统青少年体育运动指南,引导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增强体质。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各地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青少年体育活动设施,落实体育场馆对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政策。
省文物局:利用博物馆、陈列馆、革命旧址等丰富文物资源,支持建设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面向青少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青少年爱国情怀,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
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代管省关工委办公室。省关工委办公室在编人员的机构编制、选拔任用、岗位调整、考核奖惩等由事务中心统一管理。省关工委办公室党组织由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党委管理。省关工委办公室办公用房由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动员法院离退休法律工作者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研究,了解青少年犯的成长经历和思想动态,挖掘其犯罪的思想根源,为关工委参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动员检察院离退休法律工作者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支持、配合关工委对失范、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遭受人身侵害或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保护措施。支持五老对失足犯罪和管教青少年实施亲情社区矫正和关爱,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
省总工会:充分发挥大国工匠、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青年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改革创新精神教育。发挥工会帮扶作用,牵头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关爱工作。组织动员老劳模、老专家、老工人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团省委: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全省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将红色基因一代代传下去,服务青少年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省妇联:指导编写关工委系统青少年家庭教育指南,积极协调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工作。切实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执法部门打击侵害儿童权益行为。协同关工委共同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
省科协:支持配合省关工委开展青少年科技知识宣传教育,指导编写关工委系统青少年科普教育指南,搭建青少年科技教育平台,传播科学知识。组织老科技工作者、老专家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大手拉小手—专家进校园活动”。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技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增强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鼓励学校建立科技社团,举办科技节等科技教育活动。
省工商联: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商会参与关工委事业发展,引导教育其关爱青工及青工子女成长,促进健康发展。
陕西广播电视台: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协助省关工委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学艺术活动。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和五老典型。宣传青少年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办好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广电节目,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健康有益的影视作品。